第2章 放开我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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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放开我媳妇

    林暉不在废话。
    直接以命令的口吻说:“我说了,在家等我,烧热水,擦洗伤口。”
    水飞鸳一个激灵,她不敢违背,林暉的性子她很清楚,喜怒无常,动不动就是拳打脚踢,最可怕的就是掐脖子,好几次都將她掐得昏死过去。
    脖子上清晰的伤口就是林暉掐出来的结果。
    林暉是什么人,他前世是特种兵,是常年执行特殊任务的顶尖兵王,说完之后不在废话。
    水飞鸳或许不適应自己的这种变化,既然如此那就交给时间去证明。
    要是过一段时间还这样,林暉也就不管了,漂亮又如何?人间尤物又如何?
    他才不稀罕呢,这个时代的规则他太清楚了,只要自己强大起来,不缺吃穿,女人还不是手拿把掐,想要几个就几个。
    在屋子里搜寻一番,林暉找到了一把弓箭,又带上了锈跡斑斑的短刀,出门了。
    天气很冷,屋子里还能忍得住,但是出门以后,冷风打在身上,林暉忍不住哆嗦几下。
    他將自己单薄的破烂的衣衫用力地往紧裹了裹,然后就朝著大山走去。
    这个季节实际上不是打猎的最佳时间。
    好在林暉常年丛林作战,积累了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进山以后很快就发现了动物活动的痕跡。
    循著痕跡找,很快就发现了一只山鸡。
    不大不小,但是足够他和水飞鸳饱餐一顿。
    林暉心里欢喜,没想到第一次进山就遇见了山鸡。
    山鸡可是好东西,肉质鲜美,可是也存在问题,山鸡这种小动物仰著高高的头,警惕性非常强。
    一旦被发现,很快就会飞到更远的地方。
    对於猎户来说,很多时候即便是遇见了山鸡,也只能鎩羽而归,想要猎杀,不容易。
    可是对於全军比武冠军的林暉来说,这些都不是事儿,弓箭再上一世的时候练习过,不说百步穿杨,但是八十步內,百发百中没问题。
    八十步,山鸡根本无法察觉。
    他取下自己身上的弓箭,小心翼翼的瞄准。
    眼睛眯成一条缝,屏住呼吸…………。
    “嗖……。”
    箭矢快速飞出,八十步外的树丛中,传来砰的一声,山鸡应声倒下。
    林暉嘿嘿一笑,立刻快步走到了山鸡所在的树丛。
    山鸡被他一箭贯穿了身体,已经断气。
    轻轻鬆鬆打到一只山鸡,这让林暉对打猎致富有了极大的信心。
    他將山鸡收好,开始继续在山里寻找猎物,但是很遗憾,他在山里转悠了好久,都一无所获。
    眼看著自己已经离开村子太远,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回家。
    不然天色暗下来就麻烦了,看不见路倒是可以摸黑前行,但是山里的冷风却能冻死人。
    虽然只有一只山鸡,但是今天晚上吃饱足够。
    林暉下山以后沿著官道往家里赶,没走几步,迎面出现了两个汉子。
    林暉定眼一看,这两人穿著厚厚的长袍,腰间挎著一模一样的长刀,一人偏瘦,一人偏胖。
    这种装扮记忆中有,这是大豫王朝边军的打扮。
    遇见了,林暉不好直接过,所以笑呵呵地拱手问了一声:“两位军爷好……。”
    这两人没有搭理林暉,反倒是各自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喜色。
    “小子,下辈子自求多福吧。”
    胖子嘿嘿一笑,一脚朝著林暉踢来。
    林暉一个不慎,被一脚踢出去老远。
    他艰难的爬起来,警惕地看著两人发问:“两位军爷,为何对我一个猎户出手?”
    瘦子不屑地一笑:“猎户,我看你是敌军奸细还差不多。”
    “奸细?边军应该是保卫家国的长矛利器,难道就这么隨意给一个老百姓扣上奸细的帽子吗?”
    林暉的语气变得阴冷起来。
    胖子哈哈大笑:“小子,既然你说得如此大义凛然,不妨让你做个明白鬼。”
    他挥舞著手中的军刀:“我们也没办法,上头要斩获,我们哥两也需要斩获换赏银,只好借你的人头用用了。”
    “小子,只能怪你命苦,本来我们哥两找了大半天没找到合適的,已经准备回去了,可是谁让你出现了呢?”
    话音未落,胖子急速跑来,凌空跃起,长刀朝著林暉的脑门劈来。
    林暉反应极快,一个闪身避开了致命一刀。
    对於他来说,虽然这副身体羸弱,但是只要不是偷袭,这种程度的攻击,对他无效。
    在避开的同时,林暉已经准备反击,只见他左手成爪,抓住胖子的手腕一拉,紧接著脚下移动,转眼间已经到了胖子的身后。
    然后手上用力,只见原本在胖子手中的刀眨眼间已经到了林暉的手中,而且顺势架在了胖子的脖子上。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胖子顿时惊慌失措。
    “等等……好汉……。”
    他才准备说好汉饶命,有话好好说,可是林暉哪里给他这个机会,轻微用力,一道血线飆出,胖子应声而到。
    他杀了胖子,但是心里却无比的淒凉。
    原本应该在边疆战场上悍不畏死、保卫家国的边军居然做出来这种杀良冒功的勾当。
    这个世道,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瘦子眼见自己的同伴被杀,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走也不是,跑也不是,就在他迟疑的时候,林暉已经转身对著他。
    瘦子拔出长刀,不要命的朝著林暉衝来,而林暉,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在瘦子即將靠近的时候突然间出刀。
    瘦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抹了脖子。
    林暉无奈地嘆息一声,若非是你们要杀我,又何至於殃及自身。
    林暉看著两具尸体,目光被他们的武器吸引,首先是刀,这种边军统一使用的武器质量很高。
    不但选用的都是好材料,打造方法也很独特,比民间使用的武器好上几个档次。
    再就是弓箭了,瘦子身背一套弓箭,弓还是上好的铁胎弓。
    看看自己身上背的弓箭,再看看这副弓箭,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好坏立判。
    在这样的乱世生存,这样一副上等的铁胎弓就是一条命啊。
    打猎自保,做什么都可以用到。
    不过可惜的是,这么好的东西,林暉可不敢带回家,这是边军的武器,眼尖的村民一眼就能认出来。
    要是被边军发现,那就是杀头的大罪。
    不过,人都已经被他杀了,这样的好东西他才不想放过呢。
    林暉没管尸体,而是將长刀和弓箭收集起来,然后爬上了一边的山坡。
    在山里找了隱蔽的山洞將武器藏起来以后,这才加快脚步回家。
    …………
    “安少爷,我没有说错吧,这丫头可是水灵的不得了啊。”
    说话的是李三,地痞一个,被称为安少爷的人是安家窝棚地主的儿子安世才。
    这小子个子很高,但是却瘦成一根竹竿,而且脸上没什么血色,显然是长期纵慾的结果。
    安世才上下打量了水飞鸳一番,满意地点点头,露出一副猥琐的笑容。
    隨后和两个隨从吩咐道:“好了,给爷带回去吧……。”
    两个隨从邪笑一声,朝著水飞鸳走去。
    水飞鸳一个劲儿地往角落里的柴堆缩,身体瑟瑟发抖。
    “你们別过来……別过来……。”
    慌乱中,水飞鸳摸到了柴堆中的柴刀,然后举起来对著衝上来的两个隨从。
    安世才哈哈大笑:“挺有血性的小妮子啊,本少爷喜欢……。”
    “忘了告诉你,林暉早就將你押在我们赌坊了,今天,你不走也得走。”
    “乖乖跟我走,我保证不將你卖给宜春院,这么水灵的女人,本少爷会很疼你的。”
    听见这话,慌乱中的水飞鸳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啊,他还是把我卖了。”
    围观的村民议论纷纷。
    “林暉这个混小子,都带回家了,就好好过日子啊。”
    “过日子,那小子能是过日子的人?”
    “酒鬼加赌鬼,迟早啊,自己都要被这些要债的打死在路边上。”
    “唉……造孽啊,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了……。”
    水飞鸳不想认命,可是安世才的两个隨从人高马大,纵使她用尽全力反抗也没用,很快,就被两人擒住了。
    一想到自己的下场,水飞鸳只求一死,一了百了。
    可就在水飞鸳绝望的时候,一道声音犹如平地惊雷。
    “放开我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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