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他死皮赖脸追过我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三章 他死皮赖脸追过我

    泡完澡,王冠希觉得浑身舒坦。
    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擦乾身体,换上了那件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
    他看了下时间,离晚饭还早得很,决定去千达广场逛一圈,买几套衣服。
    当即起身,打算再去千达广场挑几套合身的衣服。
    下到酒店大堂时,王冠希看到前台小姐姐看著自己笑得特別甜美。
    心想这高档酒店的服务就是不一样。
    这样进进出出,看著都舒服。
    九月的江城还是热得要命,太阳明晃晃地掛在天上,地面被晒得发烫。
    王冠希三步並两步窜进商场大门,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舒服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直接上了三楼。
    男装和运动品牌都在这一层,他打算从头到脚都买一遍。
    反正有钱了,不用像以前那样去优衣库买个衣服还要等打折。
    三楼的人不多,零零散散有几个顾客在逛。
    王冠希慢慢走著,一边看两边的店铺,一边盘算著自己要买些什么。
    走著走著,他的目光被一家女装店门口的人吸引了一下。
    一个女生站在店门口,靠著门框刷手机。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吊带裙,裙子短得有点过分,两条大白腿明晃晃地露在外面。
    手臂上有一片纹身,看不太清是什么图案,反正花花绿绿的一片。
    妆化得挺浓,假睫毛翘得能当扇子用,嘴唇涂得红艷艷的。
    王冠希本来只是隨意扫了一眼,但多看了两秒之后,觉得这张脸有点眼熟。
    瓜子脸,大眼睛,眼角有一颗美人痣。
    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正琢磨著呢,那个女生忽然抬起头,朝他看了过来。
    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女生的表情从隨意变成了惊讶,然后她开口了:
    “王冠希?”
    声音又尖又亮,带著江城本地话的尾音。
    王冠希愣了一下,脑子飞速转了几圈,终於把这张脸和记忆里的一个名字对上了。
    林燕雅。
    初中的时候,他追过的那个女生。
    那时候他年纪小,傻乎乎攒了好久零花钱给对方送礼物,结果对方把东西收了,转头就乾脆利落拒绝了自己。
    他还记得当时自己伤心了好久。
    后来初中毕业,各奔东西,就再也没联繫过。
    再后来听王德发提过一句说,林燕雅高中没读完就輟学了,跟了一个家里做餐饮的男生,还生了小孩。
    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在商场里碰上了。
    林燕雅上下扫了他一眼,率先开口搭话:
    “你不是一直在魔都上班吗?怎么突然回县城了?”
    “辞职了,回来休息一段时间。”
    王冠希语气平淡,没多说別的。
    这话一落,林燕雅眼神立马变了,视线在他一身普通穿搭、还有手里那台破了屏的苹果11上转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轻蔑。
    她心里篤定,现在外面大环境不好,王冠希肯定是被公司辞退了,在魔都混不下去才灰溜溜回老家的。
    想罢,林燕雅立马开启了说教模式,语气里满是优越感:
    “不是我说你,魔都那地方有啥好待的?看著工资比县城高一点,但是你房租、吃饭、出行哪样不烧钱?累死累活干一个月,到手的钱根本剩不下几个,纯纯给房东打工。”
    她顿了顿,刻意挺了挺胸,继续说道:
    “哪像咱们县城,虽说工资少点,但花销低,离家还近,日子过得舒坦多了。”
    话音刚落,林燕雅不经意间抬起手里的苹果15promax挥了挥,亮出手腕上的金手炼,生怕王冠希看不见。
    “你看我这手机,苹果15pm,自己攒钱买的,在县城安稳过日子,不比在大城市瞎折腾强多了?”
    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王冠希一眼。
    那眼神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看你,混成啥样了。
    王冠希心里觉得好笑,也懒得跟她辩解自己兜里揣著一个亿的事,毕竟跟这种人解释纯属浪费口舌。
    他淡淡笑了笑,隨口应付道:“你说得对,有空出来坐坐。”
    说完,王冠希转身就走,半点停留的意思都没有,压根不把林燕雅的嘲讽放在心上。
    看著他转身离开的背影,林燕雅脸上的假笑瞬间消失,转头就扎回店里,凑到另一个店员身边,压低声音使劲吐槽。
    “你看见没?刚才那男的,是我初中同学王冠希,当初咱们年级他成绩最好,老师天天夸,现在还不是在魔都混不下去滚回来了!”
    她瞥了一眼王冠希消失的方向,满脸嫌弃:“你看他手里那苹果11,都破成那样了还在用,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上一次听老同学说起他现在还是单身狗呢,不过想想也是,在魔都那种地方没钱哪会有女人看的中他啊。”
    说到这儿,林燕雅更是一脸庆幸,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当初他还死皮赖脸追过我呢,还好我脑子清醒没答应,要不然现在跟著他过苦日子,我还不如死了算咯!”
    她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介於同情和得意之间,继续说道:
    “所以说啊,读书好有什么用?成绩好有什么用?还不是在大城市混不下去了,灰溜溜地跑回来。”
    。。。。。。
    而另一边,王冠希已经逛了好几家男装店,什么七匹狼、海澜之家、雅戈尔,挨个看了一遍。
    每到一家店,他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店最贵的衣服在哪?”
    导购们一开始都愣了一下。
    这个穿著洗白t恤、踩著帆布鞋的年轻人,问话的口气倒是不小。
    但做生意的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都客客气气地领他到贵一点的区域。
    王冠希看了看標价。
    外套,最贵的一件一千二。
    衬衫,三四百。
    裤子,五六百。
    鞋子,七八百。
    没了。
    他本来想说“有没有更贵的”,但转念一想,算了。
    县城的消费能力就这样,太贵的衣服根本没人买,商家也不傻,不会进那种货。
    於是他就挑了各家店里几套看得过眼的。
    一件一千二的外套、两条六百多的裤子、三件四百多的衬衫、一双七百多的皮鞋。
    又在另一家店买了两双五六百的运动鞋。
    全部加起来,也就花了五千多块钱。
    王冠希付完钱,拎著大大小小的袋子往商场外面走,心里有点感慨。
    以前在魔都,一件像样的外套没个两三千根本下不来,稍微好点的品牌更是奔著五六千去了。
    他那时候月薪一万多,买件贵点的衣服都要纠结半天。
    现在有钱了,反而买不到贵的了。
    这叫什么事。
    他正想著,手机响了。

上一章 回书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