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离家,中午到家。
弗伦第一次“修炼”,感觉应该有些仪式感。
打坐、躺著、坐著,弗伦总觉得差了点意思。
看著正午明艷的阳光,弗伦穿著单裤慢悠悠走到湖边,寻了个不到半米深的浅水区。
“啊~~”
“舒服。”
这是弗伦搭建的专用御座,屁股下是长著水草的沙土,两侧搭了两块非常圆润的石头当作扶手,让弗伦可以进行30°左右的仰躺。
阳光透过水麵照在弗伦身上时,能看到波纹的影子。
湖水正好没过弗伦的肩膀,头上碎发被清澈的湖水打湿,又不至於灌进耳朵。
屁股蹭了蹭,弗伦的手离开扶手活动一番,隨后將內裤拋出水面丟在了岸上。
更舒坦了。
弗伦闭著眼睛,感受著头部暖洋洋的阳光,再一次催动了血肉操纵。
和使用触手时的异化不同,这一次弗伦对身体的控制更加细致。
身体成长的状態就像骑单车,弗伦此刻將自行车变成了跑车。他只要微操方向盘,不让名为“身体”的跑车跑出赛道就行。
至於若是一不小心翻车了也问题不大,还有自愈可以兜底。
身体就这么泡在水里,身体中的各个组织,逐渐活动起来,在他的约束下进行开始分裂发育。
肌肉束生长、蜿蜒,並不是简单的叠加数量,连强度也在开始蜕变。
落到低武、中武的世界,怎么都得算是灵丹妙药才能做到的效果。
“过犹不及。”
两个小时以后,弗伦停下了肌肉强化的过程。积攒的那些脂肪,上午记录【消化强化】时消耗了小半,如今让自身向著肌肉强化靠拢,又消耗了小半。
弗伦在水中猛地攥了一下拳头,没什么声音传出距离拳头水面,但骤然盪起了一圈涟漪,足足有半厘米的起伏。
昨天被自己第一个杀死的那个锅盖头,五指的力量能徒手將覆盖著牙釉质的外骨骼像是饼乾一样捏碎,著实离谱。
如今自己还到不了这种程度,可力量提升了有一半左右。十八岁的身体,勉强比得上常年锻炼的肌肉男。
而这只是两个小时的强化成果。
剩下那些多余的脂肪,弗伦打算用来简单提升感官和消化系统。
神经系统的电信號传递速度,对於目前的弗伦来说完全够用,所以只是提升了晶状体的通透度以及眼內肌的强度、耳膜的轻薄和韧性可以更好地接收震动。
胃壁和胆囊没有变化,主要是小肠和大肠的功能得到了强化。弗伦的身体,现阶段对营养物质的吸收並不够全面,所以不急著强化胃壁胆囊。
相比於肌肉强化的消耗,这两种类型的强化,不值一提,但弗伦再次睁眼时有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感官的强化是最直接的,轻微近视的眼睛不仅恢復,还能看清五米以外1mm的细节。树上轻微的树叶摩擦,也被尽收耳中。
弗伦沉默良久,有一种极大的不满足感。
这次的强化是不全面的,嗅觉、触觉、胃壁胆囊等消化道器官都没得到强化,以及还有很大进步空间的肌肉。
为了保持自身的平衡性,必须使身体各个组织器官的状態以一种协同的频率发展。不然就会出现自己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可是身体反应不过来的局面,又或是肌肉过於强大,压碎自身的骨骼。
想到这里,弗伦感觉自己还缺和骨骼以及其他內臟的强化,骨骼自然不用多说,內臟中心肺能力直接关係到自己的续航。
不然的话,只能像普通的血肉系能力者一点点打磨身体的短板,才能继续提升肌肉、感官、消化能力的强度。
总之,越是强化,越是感觉自己这具身体就像千疮百孔的木桶,到处都在漏水,不满足感自然隨之而来。
感受著腹中的飢饿,弗伦决定周日就不出门了。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物质,將这三个强化能力,提升到不影响自身平衡的极限再说。
骨骼和內臟的强化,在遇到对应的血肉系能力之前看看能不能想到其他办法。內臟不好说,不过骨骼应当问题不大,弗伦只需要找到能提升骨骼密度的方式就行。
金刚狼那种直接替换除骨髓外的骨质的手术,还是暂时算了,弗伦觉得自己的自愈还hold不住这种硬伤。
一边准备食物,弗伦一边思索著如何將自己的《野路子蜕变方案》完善起来。上了大学,到时候学习的肯定是不同的修行方法,可弗伦不觉得会和自己这套方案矛盾。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对於独自住在庄园中的小儿子,福尔摩斯夫妇每周都会补齐食物放进冰箱和地窖,確保自己的宅男儿子不会饿死。
弗伦吃的,就是庄园中的存货。一整支风味火腿,以及4kg的锡纸碳烤牛肉,还有粒粒分明的米饭,来不及做什么燉菜了,弗伦就开始大快朵颐。
通过消化系统,弗伦的身体就像是海绵一样,不断吸收著各种物质,三种强化能力正在稳步提升。
打开属性面板,弗伦看到了变化最大的两个属性。
【精lv2(20/100)】
【血肉操纵lv3(312/1000)】
力量变强这么多,结果【精】只是提升了13点经验值。
弗伦琢磨著,lv2满经验怕不是人类常態能达到的极限?
那lv3又是什么样的强度?
还有【气】和【神】,这两个依旧是可怜巴巴的lv1(0/10),完全找不到任何获取经验值的途径。弗伦真希望自己的面板,能有一个一键加点的功能。
唉......
“叮铃!”
正想著,弗伦在臥室的电话响了。
庄园之中,有许多部电话,但目前其他人都不住在这里,只有弗伦臥室这一部接入到了线路。
“弗朗西索科学长,我是德米特里厄斯·德斯蒙。贸然来电,还望见谅。”
声音带著少年人的清脆,但音调没有任何起伏,就像是在乾巴巴的念著台词,没有任何情感。
和弗伦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德米,好久没有听到你的声音了。”
弗伦一边说著,迅速调阅出了记忆中德米特里厄斯的情报,德斯蒙这个姓氏,是奥斯塔尼亚国中的顶点。
他的父亲多诺万·德斯蒙,是国內最高等级的权贵。
如果说这个国家的皇帝站在最高点,那多诺万·德斯蒙就是秦始皇的李斯、刘邦的萧何、李世民的房玄龄、朱棣的姚广孝。
不过弗伦倒是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在学校里见到德斯蒙这个姓氏,也不会像其他学生一样大呼小叫。首先是不想辱没了自己的养父母,其次论起来的话他的兄长迈克洛夫特大概是这个国家的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