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倒霉的中国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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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倒霉的中国麻瓜

    猪头酒吧素来以卫生条件“別具一格”而闻名,连酒吧门前的雪地都透著一股脏兮兮的模样,从雪下翻起带著些许酸臭味的污泥,不免让人联想到一些挑战心理极限的东西。
    陌生年轻人就摔在这摊混杂著黑白的“雪泥”里,仰头看著酒吧老板手里的魔杖,像是被对方的魔法打傻了一般,脸上满是惊愕与迷茫。对於酒吧老板的问话,年轻人怔怔地毫无反应,然后突然抬起手狠狠地摔了自己好几个耳光,眼瞅著两边脸颊迅速红肿起来,才低声嘟囔一句“不是做梦?”
    没有一个人能听懂他的嘟囔声,因为他说得根本就不是英语;自然他们也听不懂年轻人说的后半句:“我怎么能听懂这么多英语?”
    “我他妈问你话呢!”酒吧老板声色俱厉,他等不来回答,感觉自己遭到了轻视和戏弄,手中的魔杖向前一伸,似乎又要发起攻击。
    年轻人已经被打出了心理阴影,哪怕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打伤了自己,也已经明白对方手里那根小木棍就是武器;眼见魔杖前伸,他下意识地往后躲,手脚並用,慌张地倒退。不料魔杖的攻击比年轻人想像得更加诡秘莫测,这一次不疼不痛,而是从杖头处猛地躥出一根绳子,將他双脚一捆,径直拖回了原地,甚至距离魔杖和酒吧老板还更近了一些。
    “what the fuck?”年轻人张嘴就是一句口头禪,再次证明每个人学外语最快都是从脏话开始的。
    然后理所当然地,年轻人因为用词粗鄙又挨了当头一记重击,眼冒金星的同时,依然看不到砸在他脑门上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停、停!我他妈根本不认识你,你凭什么打我?你到底是谁,我到底在哪儿?”这一次大家都听懂了年轻人的话,因为他终於改说英语,而且异常地流利。
    “你闯进我的酒吧,钻进我家的壁炉,我没当场杀了你,已经是你走了天大的狗屎运!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是谁,来干什么的,谁让你来捣乱的?”酒吧老板目光如刀,有著这个年纪的老人所罕见的锐利锋芒。
    “回答?我他妈回答个屁啊!”年轻人竭斯底里,眼前遭遇的一切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力,甚至超出了他的想像力,“我不想来这儿,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理由来这里捣乱!一分钟前我还在家里上网打游戏,睁开眼就跑到那个壁炉里了。我还想问你是谁,问这是什么地方呢!”
    “你以为你能矇混过关,我见多了你这种玩意儿!”酒吧老板的杖头猛然爆出一团火花,一道火焰擦著年轻人脸颊飞过,在旁边的雪地上炸开;那一小簇火焰在没有燃料的情况下持续燃烧,乃至融化了一大滩积雪。
    高温擦过脸颊皮肤,带来剧烈的灼烧感,年轻人痛得捂脸惨叫。正当酒吧老板不耐烦想再做惩戒的时候,普威特兄弟深一脚浅一脚地终於走到了他面前,及时拦住了暴怒的老头儿。
    “等等,等等,阿不福思,別给自己惹麻烦。”吉迪翁拉住酒吧老板的手,阻止他继续发射魔咒。
    “別碍我的事,吉迪翁!”老头儿显然认识普威特兄弟,虽然仍在暴怒中,但语气缓和了不少。
    “我不是碍你的事,我是怕你惹麻烦。”吉迪翁挡在老头儿面前,一边示意弟弟费比安去查看那个年轻人,一边压低了声音说话,“你仔细瞧瞧这小子,脚上连鞋子都没有,这种大雪天里,根本就不像出门的打扮。你再想想他刚才面对魔杖的反应,看上去就像个麻瓜,而且穿的也是麻瓜的衣服……对麻瓜用恶咒,就算是他先闯进你的酒吧,你也会有麻烦的;弗兰克那帮傲罗同事离这儿可不远,他们……可不全是我们的人。”
    酒吧老板——被称作“阿不福思”的老人——直视著吉迪翁的眼睛,虽然怒火仍未消退,但头脑已逐渐冷静下来。
    “那我不管了,你们来处理,但是別再让他出现在我眼前,不然我会把他塞回壁炉,用他的骨头来生火取暖。”
    “你也真抠门,今天这种天气,壁炉居然没生火。”吉迪翁鬆了口气,终於敢调侃对方了。
    “他们包得比灰熊还严实,用得著生火吗?”老人调头往酒吧走去,大声呵斥著看热闹的酒客们,“都给我滚回去,谁没付酒钱我都记著呢,別以为假装看热闹就能逃单!”
    “嘿,我记得酒吧的壁炉没有连接飞路网,不可能有人用飞路粉过来,对吧?”吉迪翁衝著老头背影高声追问。
    “没有!”阿不福思粗暴地关上了酒吧的门,窗户也在几秒钟內纷纷关闭。转眼间,门外只剩下普威特兄弟和那个鼻青脸肿的年轻人。
    “好了,现在咱们可以好好说话了。”吉迪翁转头看过去,立刻心生同情,这小子被阿不福思打得太惨了;虽然没用特別厉害的恶咒,可连摔带打地,那老头儿也没有打人不打脸的好心肠,满头满脸各种皮外伤,不致命也不会留下永久伤害,但一眼望去触目惊心。
    年轻人显然心有余悸,面对態度温和许多的普威特兄弟,他依然流露出警惕的神色,对两人来回打量,一言不发。
    “你喜欢坐在雪地里说话?”刚才一直没说话的费比安开口调侃,虽然神色轻鬆,但他手里的魔杖保持著引而不发的状態,看似自然下垂,实则始终正对著年轻人,隨时可以挑起来给对方来一下狠的。
    年轻人神色发窘,弯著腰伸手去解脚踝上的绳索。
    “还是我来吧!”吉迪翁继续扮演温和的红脸角色,眼看年轻人弓著身体的笨拙模样,他用魔杖杖尖往绳索上一划,好似有无形的利刃將绳结一分为二。年轻人顺势爬起来,结果脚底板一沾雪地就被冻得直打哆嗦。
    “真奇怪,谁会不穿鞋就出门呢?”费比安依旧调侃著,隨手捡了酒吧屋檐下两块木头,魔杖敲敲打打,变成了两只皮靴。
    之所以说是“两只”而不是“一双”,是因为这两只鞋子连基本的左右对称都做不到,一只尖头,另一只圆头,鞋帮和鞋筒的顏色、高矮也各有参差,活像是不懂事的小孩从两双鞋子里各自挑一只拼凑成对。
    “你应该让我来的,你的变形术成绩从来都不好,最好的时候也只考了a。”吉迪翁满眼嫌弃,但不是针对鞋子。
    “你又能好到哪儿去?”费比安不高兴地反驳。
    “我至少考过一次e。”
    “七年,总共才一次。”
    “总比一次都没有的好。”
    两兄弟针对鞋子的嫌弃引发了口角,反倒是接过鞋子的年轻人满眼都是震惊,根本顾不上两只鞋不成对的“小毛病”,连声追问:“你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什么,变戏法吗?”似乎他因为震惊过度,以至於连脚下的寒冷都忘了。
    “魔术?不,这是魔法,不是麻瓜那种糊弄人的拙劣把戏。”费比安连连摇头。
    “魔法,世界上真的有魔法?”年轻人惊问。
    费比安指了指鞋子:“你不是看到了吗,而且正往脚上穿呢!你以前从没见过魔法,不知道魔法的存在?”
    “要知道的话,我还用得著问你?”似乎意识到自己暂时脱离了“险境”,年轻人开始流露这个年龄所特有的强烈好奇心和適应力;他將靴子往脚上套,一方面是確实受不了脚底的寒意,一方面也想测试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靴子;因为是站著穿鞋,一条腿控制不住平衡,只能跳来跳去。
    等年轻人终於穿好靴子能走路了,吉迪翁先给对方上了一个“清理一新”,清除掉衣服上的积雪和污泥,然后带著他选了一条偏僻小路走,小路尽头远远能看到一座门窗都被封闭起来的棚屋。
    “现在总能说了吧,你是谁?一个麻瓜,为什么会来霍格莫德?”吉迪翁走在前面,边走边问;费比安跟在后面,將年轻人夹在中间。
    “我叫沈厚,中国人……这里肯定不是中国了吧?看你们的长相,还有房子的建筑风格,你刚才说这个地方叫霍格莫德?”年轻人反问。
    吉迪翁笑著说:“当然,这儿离中国很远;实际上,我对中国的了解只有一个『中国火球龙』,除此之外一无所知。我甚至很少离开英国,你的国家和我们隔了半个世界呢。”
    “这里是英国?”年轻人——从此直接称呼他为“沈厚”——惊得差点跳起来,“这不可能,我刚刚还在家里打游戏呢,怎么可能几分钟时间就跨过半个地球?”
    “哦,你是从中国直接过来的?怎么来的?”吉迪翁没理会年轻人的一惊一乍,反而从对方的话语里提炼出关键內容。
    “我还要解释几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沈厚有点气急败坏。
    吉迪翁温和地安慰道:“別著急,我能理解你的心情;身为麻瓜,確实很难接受这种离奇的事儿,哪怕我们巫师,要说一眨眼就跑到世界另一头,也不是一件寻常事。”
    “『麻瓜』是什么?你们英国人用来形容中国人的词吗?”
    “不,不是;麻瓜指的是不会魔法的人,和我们巫师相对应。你们中国应该也有巫师和麻瓜的区分,不过是不是同样叫『麻瓜』,我就不清楚了;你知道,我从没去过你们国家。”
    沈厚很快拋下对“麻瓜”这个词汇的好奇,因为有更值得关心的为题:“那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儿?”
    “我们也不知道,原因可能有很多,不过……你真的不记得事情的经过么?这件古怪事发生之前,就没有任何徵兆,没发生任何不同寻常的事情么?”
    “你说的不同寻常指的是什么?”沈厚反问。
    “什么都行!一件东西,一件事,一个人,总之就是你平常生活里没遇见过,今天突然发生或者出现的,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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